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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学校荣获“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 发布人:刘欣 | 发布时间:2024-01-03 | 浏览次数: 

1月2日,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命名202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学校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持续用东林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让民族团结“石榴籽”在东林校园常开长盛。

学校通过“三个强化”,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创新“四个载体”,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构建“四助体系”,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持续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校将以本次荣获“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办学治校、教育教学各领域全过程,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篇章。